香港政府规定: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、专业或业务而从中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(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)的人士,包括法团、合伙商号、信托人或团体,均须缴税。而非来源于香港的利润,如货款汇入香港则无须征税。
香港公司缴税的类型:
一、香港公司利得税——类似于大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。
利得税申报时间以及申报流程,分两种情况:
新设立公司会在成立后18个月收到第一封利得税报税表,这封税表的申报期限是:自收到后1个月内,如果:
1、公司成立后没有业务发生,税表零申报就可以,可以委托现任的秘书公司办理,但是如果往后一直零申报也是不行的,现在一直零申报会存在一定的风险的,可以让会计做账审计时做成不活跃的审计报告;
2、公司成立后有业务发生,这种情况,需要通过做账审计、将完成的审计报告呈交给税务局完成税务申报。香港公司报税年结日不像国内,必须是公历年1.1~12.31,通常会建议定在3月31日和12月31日。
二、香港公司薪俸税——类似于大陆的个人所得税。
香港公司董事有从公司账户领取薪水,或者香港公司有聘请香港员工,这两种情况都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申报薪俸税。
三、香港公司印花税
公司后期有股份变动时产生,与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息息相关。
香港公司的报税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:
一、依据公司是否发生业务来区分,香港公司报税方法与方式可以分为:
1、无经营的香港公司报税:当公司确实没有任何业务的往来以及银行账户无任何款项的进出,可以直接做业务不活跃报告(零申报);
2、经营正常的香港公司报税:按照香港税务局的要求进行税务方面的香港公司年审与核数。
二、按照公司性质的不同,香港公司可分为香港无限公司与香港有限公司,这两种类型的香港公司报税的方法与方式也是不一样的。
1、香港无限公司报税:公司做账后直接报税;
2、香港有限公司报税:公司做账后进行核数才能报税。
因此,香港公司的报税可按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报税方式。